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认定就业困难对象公示
作者:人社局 来源:人社局 发布时间:2021-02-20
根据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灵寿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灵政办函[2020]62号)现将2021年2月份认定就业困难人员1人予以公示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提出,过期不再受理。公示日期为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6日。
受理电话:82521727
附:2021年2月份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
受理电话:82521727
附:2021年2月份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
2021年2月20日